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考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MBA研究生的课程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严格考试制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MBA研究生各门课程的考试由MBA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学生的学分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查并成绩合格而取得。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凡属培养计划内的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考试、考查两种。
第二条 MBA的核心课程原则上应进行考试,并以百分制记录成绩,60分为及格。
第三条 实践环节(专题讲座或创新团队研究)应进行考查,以通过、不通过记录成绩,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四条 考生守则:
1、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考生必须凭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严格服从监考老师安排,按要求就座,证件放在课桌上方左上角,以备查对。
3、学生应准时进入考场。考试进行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逾时按旷考论处;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4、 除开卷考试外,考生一律不得将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纸张、书包放在考座上(内)。违者以违纪论处。
5、口试抽签以一次为准,不得更换考签。持考签后到主、监考老师指定的地点准备答题,学生之间不得相互讨论。
6、答卷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不得用铅笔答卷;答卷必须使用规定的答卷纸,用其它的纸答卷一律无效。
7、在考场内,不得互借文具、计算器、制图工具、计算用图表等物品。
8、考场内应保持肃静,一律不准交头接耳、传递、窥视、互换试卷、互对答案。若有疑问,考生可举手请监考教师解释(只限于试题印刷不清或印刷错误)。考场内必须关闭BP机和手机。
9、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讨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将答卷纸反扣在考桌上,待监考教师收齐考卷后方能离开考场,否则作考试违纪论处。
10、考试中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须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在考场上因患急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应立即到校医院就医,并凭当日医疗证明到MBA教育中心办理缓考手续,否则考试成绩以卷面评定。
11、考生不得将考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离考场。
1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如有违反,将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罚条例》处理。
第五条 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安排考生就座,使考生之间有足够的间隔,防止互相抄袭的可能。
2、分发答卷纸,并通知考生在答卷纸上填写班级、学号、姓名。
3、监考人员应在考前清点考卷,以防考试缺卷和试卷缺页。
4、监考教师应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并要求学生将非考试用具、书籍和纸张材料等集中放在教室前面。考试开始前3分钟发放试卷。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学生因试题印刷不清而举手询问时,应当众答复。
6、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闲聊谈笑,擅自离开考场和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7、监考人员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时,应当场制止,取消其考试资格,收回考卷,令其退场,并做好记录。考试结束后将记录和有关材料立即报告MBA教育中心。
8、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注意交卷时间。
9、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10、交卷时应要求学生将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桌上或交到指定地点,然后让其退场。
11、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清点试卷,保证发放与收回的试卷数目相符,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连同试卷一起送交MBA教育中心。
第六条 如发现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考场纪律松懈,或发现作弊现象而不加以制止及处理,除对违纪考生严肃处理外,还要对当事监考教师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七条 作弊确认:以监考教师填写的“考场情况登记表”中记载的学生作弊事实为凭据,有旁证的附旁证材料。
第八条 作弊发生后,学生对作弊行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在两小时内交MBA教育中心(晚上考试的,应于次日上午10:00前交MBA教育中心),无检查或认识态度不好者,加重处理。
第九条 凡考试作弊者(含协同作弊),经监考教师确认,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罚条例》处理。
第十条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由MBA教育中心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