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职责与任务
 
  监察处是学院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院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对学院各项行政工作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及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违纪案件进行处理。
  一、检查、监督
  1.对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规章制度、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2.涉及监督对象的提拔使用、表彰先进。选派出国等方面的问题时,就其遵守党纪、政纪、院规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3.维护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民主权力,受理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申诉和检举,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将处理意见提交院党委,并向来信来访及申诉检举人员回复有关情况,妥善处理各种问题。
  4.会同组织部门,参加对监督对象的考核、干部任免、聘任、评议等工作。
  5.对学院各种招生、录取、考试、职称评审等工作进行监督。
  6.对学院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二、教育、保护、防范
  1.负责对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的宣传教育,弘扬正气,抵制歪风。
  2.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警示教育,对典型违纪案件及时通报。
  三、调查、惩处
  1.负责对各种违犯政纪和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对违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2.协助司法机关调查违法犯罪案件。
  四、基础建设
  1.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2.明确主要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3.撰写部门计划总结;
  4.监察工作信息收集与发布;
  5.监察工作档案管理;
  6.对外联络与协调;
  7.提交本部门考核月报;
  8.部门员工岗位培训,提高素养;
  9.部门办公经费预算与结算;
  10.本部门使用的资产管理。
  五、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学院党委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