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市教委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各级各类职称,首先应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并取得突出成果;出色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教改、继续教育等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申报教师职称教学质量评估成绩需达到优良。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硬件条件如下:
1、申报高校教师职称,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2、学历: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具有本科学历(1982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获得学士学位),同时应具有研究生课程班或助教进修班毕(结)业证书,方可申报中、高级职称。
3、外语:申报教授、副教授应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讲师应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197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45分以上可以申报高级(正、副)职称。
4、教育技术: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需取得教育技术水平一级考试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称需取得教育技术水平二级考试合格证书。
5、任职年限:初级职称满4年可申报中级职称;中级职称满5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6、继续教育:应完成每年72学时继续教育任务,申报时由所在单位认定。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教师中、高级职称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申报表》1份;申报教管中、高级职称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1份。
2、《论文摘要》:申报高级职称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在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的科研成果,并明确有代表性的论著或其他科研成果1至2篇(属于合作的要求明确本人具体完成部分)为代表作,写出1500字左右的代表作摘要,如入代表作为两篇论著(文),则总计摘要1500字左右。
3、《专家鉴定意见表》:申报高级职称要有两名同学科专家(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的)对申报人的代表作分别进行鉴定,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各1份,并由专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外语、教育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和研究生课程班(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报教师系列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申报副高以上职称提供所填报科研成果原件。
三、 申报程序、时间安排及要求
9月22-24日: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9月25-26日:评委审阅申报材料、科研成果。人事处审核申报资格,做评审会准备。
9月29日:召开学院评议委员会,评议各系列中级职称,向市教委推荐各系列高级职称。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述职10分钟。
9月30日:人事处整理复印上报材料。
10月8日:向市教委报送材料。
请申报职称人员认真阅读申报文件,高质量准备申报材料,以严谨的学术作风参与申报工作。
请按时上报申报材料,届时不报材料,或材料不齐,视为放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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