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教育部 财政部批准
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8年度立项建设院校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经各教学系部、有关职能部门及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学院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8年度立项建设院校。
7月18日,喜讯传来,全院教职工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大家表示,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成果,紧紧抓住机遇,加倍努力工作,以争创示范校百折不挠的精神创造性地建设示范校,大家共同努力开创学院最美好的明天。
08-07-18